3)第228章 渔妇之后续_最终她成为魔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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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让庙祝讲课给渔妇们听。”

  七号(城主):“把渔妇集中起来讲课,出海捕鱼也一起,好过放任她们单打独斗。”

  四号(刘如宝):“海边的渔船大概先进不到哪里去,书房里有《造船》,我们可以造更好的船,赊给渔妇,让她们慢慢还。”

  程时晋:“造新船可以,但渔船本就是渔妇的,被渔夫夺去了,必须抢回来。田地无主,开垦出来后被农夫夺走,流汗又出力的农妇无田无地,这很离谱。”

  十号:“渔妇渔夫是一家,晚上躺一个被窝,渔妇如何舍得跟渔夫抢?便是抢了,渔妇冒险出海捕鱼,一边养老公,一边养儿子,我们使的劲岂不是白费了!”

  谢和光:“就现阶段来说,通过论坛卖海鲜买船有意义,毕竟阿晋在陆上。她通过禁止家产分男不分女的新律令,抓捕一批人去坐牢,我不信天底下还有人违反新律。”

  程时晋:“说的是,可惜女官女吏少。”

  八号:“不急,咱们多的是时间,先通过新律令,再抓人。自救版的成员最近增加至五百万,她们会长智慧,知道家产的好处,主动去争。”

  新增的成员大多住在海边,年龄跨度从五岁小孩到一百岁的老太,既有住在北海沿岸的,也有住在南海岛屿的。

  管理者年女士(年拾贝)安排有空的老成员带领新成员,通过书房传授她们捕鱼、出海等谋生技巧,认字习武需吃饱饭才能进行。

  海花会出海捕鱼,一半是偷学的,一半是自己琢磨的。

  学习论坛教她技巧,她认真地学习,未有轻慢,捕鱼更娴熟顺利。

  武功在身上,当用则用。

  海花不愿被宗族辖制,请邻居姊妹相助自己和俩女儿,取得宗族的渔船渔网等工具,与别的渔妇一同出海捕鱼。

  盛夏来临,海花带出一个捕鱼的船队,参与捕鱼的多是女子。

  因海鲜卖到镇上价钱太低,她把海鲜卖给论坛中的成员,换得钱财和别的东西。

  不得不说论坛方便,买卖海产不担心缺斤短两,捞到海产立刻就能卖,想要的东西随时能买到。

  论坛内的成员有不少远在内陆,没见过海,海产海鲜更是没有吃过。

  海花等人卖的海鲜便宜,许多人买了海鲜海产尝鲜,那等头脑灵活之人甚至在内陆开店铺卖海产,没过多久便赚到开第二家店铺的钱,惹人羡慕。

  亦有山中成员想卖木耳之类的山货,论坛为此新增了拍照的功能,便于买卖。

  随着买卖增多,论坛开辟了一个专做买卖的新区,消耗积分可开设店铺。但论坛不存储商品,交易必须双方在场才能进行,退换货会耗费积分,弄虚作假则取消交易资格。

  村中人们不知海花加入论坛,知道的不敢说,怕被关进小黑屋。眼看着海花出海一趟,鱼虾蟹没捉到多少,却带回米面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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